一、選擇權的概念:
選擇權是一種權利的交易(買進或賣出),持有人(買方)需支付權利金,有「權利」可選擇要不要在一定的時間內取得履約的權利,以固定的價格向對方(賣方)交易約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物,在未來特定日有選擇履約與否的權利,但卻沒有「義務」一定要向對方執行履約交易。而選擇權賣方收取權利金後,需應買方要求背負履約的義務,為保證到期能履 行義務,賣方必須支付一定金額,稱為保證金,做為未來可以履約之保證。
舉例來說,若近期黃豆價格持續大漲,導致沙拉油價格蠢蠢欲動,沙拉油製造商F企業想控制半年後黃豆價格的進貨成本,但市場對黃豆價格後市看法兩極,而且F企業暫無足夠的現金付款,因此,選擇與出口商先行協定簽約,F企 業先付50萬元的權利金給出口商,約定半年後若F企業選擇要執行買權時,不 論當時黃豆價格的市值為何,出口商都將以協定簽約的數量與價格1,000萬元 出售黃豆給F企業。
→半年後F企業是否會執行買權,主要的因素將取決於當時的黃豆現貨市場價格。
理論上,若黃豆現貨市場價格高於當初簽約的黃豆履約價1,000萬元,對F企業有利,則F企業就會行使買權,和出口商買黃豆;反之,若是黃豆現貨市場價格低於1,000萬元,則對F企業不利,可選擇不履行合約,免除承受跌價損失的風險,而出口商則沒收權利金50萬元,且無權要求F企業一定要買黃豆。
但在實務上,扣除相關成本,如手續費、稅金、支付的權利金的耗損等,對買方仍有利,則買方才會履行選擇權合約向出口商購買黃豆。
由以上的例子可以知道,選擇權是買、賣雙方約定於未來特定時點,以交易當時約定之價格及數量等交易條件,買賣約定標的物的一種標準化合約。
二、合約類型與基本策略:
1.買權與賣權:
買權:是指在契約到期前,以約定價格買進約定標的物之權利。
賣權:是指在契約到期前,以約定價格賣出約定標的物之權利。
買權(call)與賣權(Put)代表「合約的類型」
買方(buy)與賣方(Sell)代表「合約的雙方」
2.選擇權有四種最基本的策略:
buy call(買進買權):認為未來會大漲 (看漲)
sell call(賣出買權):認為未來不會大漲 (看不漲、看跌)
buy put(買進賣權):認為未來會大跌 (看跌)
sell put(賣出賣權):認為未來不會大跌(看不跌、看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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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權CALL |
賣權PUT |
買方BUY *虧損有限,獲利無限 *小資金,高槓桿,勝率低 |
看漲(付權利金) *漲勢行情 *多空拉扯末端 *做多逢低想攤平 |
看跌(付權利金) *漲勢停滯或緩慢 *壓力區不易突破 *賣在更高點 |
賣方SELL *虧損無限,獲利有限 *資金多,追繳風險高,勝率高 |
看不漲(收權利金,付保證金) *跌勢行情 *多空拉扯末端 *做空逢高想攤平 |
看不跌(收權利金,付保證金) *漲勢停滯或緩慢 *支撐區不易跌破 *買在更低點 |
▲買方適合波動大的行情,賣方則適用盤整行情
例如:
BUY 8000 CALL 表示你認為結算指數會超過8000 ,
BUY 8000 PUT 表示你認為結算指數會低於8000 .
如果結算在8150 , 那麼 BUY 8000 CALL 就是獲利了
只要結算指數合乎你的預期 , 你的履約價就有執行的權力 , 而賺取的報酬就是指數和履約價的差額 .
且因履約期間的不同,選擇權可分為美式選擇權及歐式選擇權兩種。美式選擇權為選擇權買方可以在到期日之前任何一天提出履約要求。另外,歐式選擇權則是選擇權買方只有在到期日當天才可提出履約要求。目前臺灣期貨交易所推出的選擇權商品均為歐式選擇權。
三、選擇權特性:
1.買方風險有限:買方的風險有限,獲利無限,但大行情並非常有。若看錯方向,容易把權利金賠光
2.賣方勝率高:買方的風險無限,獲利有限,因台灣股市盤整時間較多,故勝率高
3.槓桿倍數高:具高槓桿倍數,權利金漲跌不對稱
4.策略多樣:選擇權策略變化多樣,可依投資者自行判斷行情來選擇不同策略
5.避險:持有現貨(股票)者,可透過交易期貨/選擇權來避險
範例:無避險觀念A先生和避險高手B小姐這次同時在1月20日投資了現貨股票投資組合,總價值800萬元,現貨股票投 資組合與大盤走勢相近。而B小姐採取避險策略,現貨指數在8,000點,買進2月份賣權40口, 履約價格7,600元,權利金45點,支付權利金等於50元再乘上45點再乘上40口等於90,000元。
結果2月25日現貨股票投資組合累計跌價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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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商品 |
損益 |
無避險觀念 A先生 |
買進現貨股票投資組合 總價值800萬元 |
股票投資組合總價 =800萬元*(1-10%)=720萬元 總損益 投資組合總市值-買進成本 =720萬元-800萬元 =-80萬元 |
避險高手 B小姐 |
買進現貨股票投資組合 總價值800萬元 <避險> 現貨指數在8,000點 買進2月份賣權40口,履約價格7,600元 權利金45點,支付權利金 =50元*45點*40口=90,000元 |
現貨指數在7,200點 選擇權部位持有至到期,自動履約, 故選擇權獲利 =(7,600點-7,200點)*50元*40口-90,000元 =80萬元-9萬元=71萬元 總損益 =持有現貨股票投資組合損益+選擇權獲利 =-80萬元+71萬元 =-9萬元 |
四、選擇權合約規格(以台幣NTD計價)
項目 |
股價指數選擇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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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 |
台指選TXO |
電子選TEO |
金融選TFO |
非金電選XIO |
櫃買選GTO |
交易標的 |
加權股價指數 |
電子類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 |
金融保險類發行 量加權股價指數 |
未含金融電子股 發行量加權股價 指數 |
加權 股價指數 |
交易時間 |
臺灣證券交易所營業日上午8:45~下午1:45 (到期契約最後交易日上午8:45~下午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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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乘數 |
1點= $50 |
1點= $1000 |
1點= $250 |
1點= $25 |
1點= $1000 |
到期月份 |
自交易當月起連續3個月份,另加上3月、6月、9 月、12月中2個接續的季月,另除每月第2個星期三外,得於交易當週之星期三加掛次一個星期三到期之契約 |
自交易當月起連續3個月份,另加上3月、6月、9月、12月中2個接續的季月, 總共有5個月份的契約在市場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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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 漲跌幅 |
權利金每日最大漲跌點數以前一營業日交易標的指數收盤價之7%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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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方式 |
符合期交所公告範圍之未沖銷價內部位,於到期日當天自動履約,以現金交付或收受履約價格與最後結算價之差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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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 交易日 |
各月契約的交割月份第3個星期三;交易當週星期三加掛之契約,其最後交易日為掛牌日之次一個星期三 |
交割月份第3個星期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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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 結算日 |
最後結算日同最後交易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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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 結算價 |
以最後結算日證券市場當日交易時間收盤前30分鐘內標的指數之簡單算術平均價訂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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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 |
有關股價指數類選擇權契約所需原始保證金、維持保證金及結算保證金之收取方式及計算標準,依期交所網站公告資 訊為準 |
▲除了櫃買選(GTO)是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發行,其他皆為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
項目 |
股票選擇權 |
黃金選擇權TGO |
交易標的 |
於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普通股股票 |
成色千分之九九九點九之黃金 |
交易時間 |
臺灣證券交易所營業日上午8:45~下午1:45 (到期月份契約最後交易日上午8:45~下午1:30) |
期交所營業日上午8:45~下午1:45 |
契約單位 (乘數) |
2,000股標的證券(但依規定為契約經調整者,不在此限) |
5台兩(50台錢、187.5公克) |
到期月份 |
自交易當月起連續2個月份,另加上3月、6月、9月、12月中3個接續的季月,總共有5個月份的契約在市場交易 |
自交易當月起連續6個偶數月份 |
每日漲跌幅 |
交易權利金最大漲跌點數,以約定標的物價值之當日最大變動金額除以權利金乘數(2,000元)計算 |
權利金每日最大漲跌點數,以前一 營業日最近月臺幣黃金期貨契約結 算價之百分之15為限 |
交割方式 |
符合期交所公告範圍之未沖銷價內部位,於到期日當天自動履約,以現金交付或收受依最後結算價計算約 定標的物價值與履約價款之差額 |
現金交割 |
最後交易日 |
交割月份第3個星期三 |
到期月份最後一個營業日前之第二個營業日 |
最後結算日 |
最後結算日同最後交易日 |
最後交易日之次一營業日 |
最後結算價 |
以到期日證券市場當日交易時間收盤前60分鐘內標的證券之簡單算術平均價訂之 |
(以最後交易日倫敦黃金市場定價公司同一曆日所公布之倫敦黃金早盤定盤 價÷ 31.1035 × 3.75 × 0.9999 ÷ 0.995)×新臺幣對美元收盤匯率 |
保證金 |
有關股票選擇權契約所需原始保證金、維持保證金及結算保證金之收取方式及計算標準,依期交所網站公 告資訊為準 |
有關黃金期貨及選擇權契約所需原始保證金、維持保證金及結算保證金之收取方式及計算標準,依期交所網站公 告資訊為準 期交所公告之保證金收取金額按各商品計價幣別訂定(黃金期貨為美元計價,其餘商品為新臺幣計價) |
五、權利金與損益計算方式:
權利金=內含價值+時間價值。
內含價值: 指選擇權買方執行權利可獲得的利益,也就是 選擇權的履約價格和該標的物市價的價差。
對買權來說,
內含價值=市價-履約價格
價內:標的物現價>選擇權履約價
價平:標的物現價=選擇權履約價
價外:標的物現價<選擇權履約價
對賣權來說,
內含價值=履約價格-市價
價內:標的物現價<選擇權履約價
價平:標的物現價=選擇權履約價
價外:標的物現價>選擇權履約價
損益平衡點 = 履約價 + 權利金
時間價值=權利金-內含價值
不同履約價的價位 = 權利金點數 * 50 元
※時間價值: 隨著時間的消逝,時間價值會加速遞減。
Q1:8000 CALL 的成交價為262點 , 9000 CALL 的成交價為0.1點 . 權利金一點五十元 ,一口合約所需權利金多少?
A1:買一口8000 CALL 的合約權利金需要 262 * 50 =13100元
買一口9000 CALL 的權利金為0.1*50 = 5元
Q2:買8000 CALL 花了262點權利金 , 結算在8150到底有沒有賺 ?
A2:履約之後賺了 150點 , 買8000 CALL 花了262點權利金 , 還倒賠 262-150 = 112點 = 112*50元=5600元(損失)
Q3:小茹在8月18日看多臺股後市,現貨指數為6,000點,她預期指數即將大漲,於是 小茹買進1口9月到期的買權,履約價格為6,300點,買權權利金150點。
若9月8日權利金上漲至250點,小茹想要獲利了結,反向賣出買權賺取權利金上漲之利潤,那她的損益是多少?
A3:損益為: (250點 -150點)*50元*1口=5,000元(獲利)
Q4:承上題,若小茹等到9月17日契約到期,而最後結算價為6,500點,則價內契約自動履約,小茹的損益又是多少呢?
A4:(6,500點 -6,300點)*50元*1口=10,000元
權利金成本:150點*50元*1口=7,500元
損益=10,000元 -7,500元=2,500元(獲利)
Q5:承上題,若小茹等到9月17日契約到期,最後結算價為6,000點,則價外契約放棄履約,小茹的損益又是多少呢?
A5:損失權利金:150點*50元=7,500元
Q6:小茹看多T公司股票,她認為未來走勢會上漲,於5月18日買進3口T公司股票選 擇權6月買權,履約價格為60元,權利金8點。
若6月8日權利金上漲至15點,小茹想要獲利了結,反向賣出買權賺取權利 金上漲之利潤,她的利潤為多少?
A6:獲利為: (15點 -8點)*2,000元*3口=42,000元
Q7:承上題,若小茹等到6月17日契約到期,假設最後結算價70元和最後結算價55元分 別會有什麼不同的結果呢?
A7:最後結算價是70元,價內契約自動履約 【(70元 -60元)*2,000股 -(8點* 2,000元)】*3口=12,000元(獲利)
最後結算價是55元,價外契約放棄履約 (8點*2,000元 ) *3口=48,000元(損失)
Q8:小愛看空W公司股票,她認為未來走勢會下跌,於9月18日買進3口W公司股票選 擇權6月賣權,履約價格為50元,權利金6點。
若9月8日權利金上漲至13點,小茹想要獲利了結,反向賣出賣權賺取權利 金上漲之利潤,她的損益為多少?
A8:獲利為: (13點 -6點)*2,000元*3口=42,000元
Q9:承上題,若小愛等到9月17日契約到期,假設最後結算價40元和最後結算價55元分 別會有什麼不同的結果呢?
A9:最後結算價是40元,價內契約自動履約 【(50元 -40元)*2,000股 -(6點*2,000元)】*3口=24,000元(獲利)
最後結算價是55元,價外契約放棄履約 (6點 *2,000元 )*3口=36,000元(損失)
Q10:小愛預期黃金將上漲,於是她在5月18日買進6月份臺幣黃金選擇權的買權3口, 履約價格為一台錢3,800元,權利金60點。
若小愛在6月8日權利金上漲至100點時,獲利了結反向賣出買權,以賺取權 利金上漲之利潤,那她的損益是多少?如果小愛等到6月17日契約到期,最 後結算價4,000元,則價內契約自動履約,那她的損益又是多少錢呢?
A10:6月8日獲利了結:(100點 -60點)*50元/點 *3口=6,000元(獲利)
6月17日價內契約自動履約: (4,000元/台錢 -3,800元/台錢)*50元/點 *3口=30,000元
權利金成本:60點*50元*3口=9,000元
損益=30,000元 -9,000元=21,000元(獲利)
資料來源:
1.期交所: https://www.taifex.com.tw/file/taifex/CHINESE/10/期貨選擇權手冊.pdf
2.https://bc8800.pixnet.net/blog/post/328650155
3.市場先生 https://rich01.com/9-exce/
4.https://www.cmoney.tw/notes/note-detail.aspx?nid=15641
5.https://rich01.com/what-is-op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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